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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表型號命名規(guī)則
來源:jihengmall.com 編輯時間:2014/3/5 14:39:11
水表型號命名的符號含義
機械式水表產(chǎn)品的型號命名應按照JB/T9236—1999《工業(yè)自動化儀表產(chǎn)品型號編制原則》,該標準是原專業(yè)標準ZB Nl0 006—1988《工業(yè)自動化儀表 產(chǎn)品型號編制原則》的轉換本。
水表產(chǎn)品型號的組成一般如下:
水表產(chǎn)品型號的組成一般如下:

第一節(jié)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表示,其中第一位是產(chǎn)品所屬的大類,即水表歸屬的流量儀表類別,用“L”表示,第二位是產(chǎn)品所屬的小類,即水表,用“X”表示,第三、四位表示該產(chǎn)品的工作原理、結構、功能、特點等。詳細規(guī)定見表1—1。
表1-1 水表型號命名的符號含義
代 號 |
名 稱 |
備 注 |
LX |
水表 |
第1位L代表流量計,第2位代表水表 |
LXS口 |
旋翼式水表 |
第3位S代表旋翼式 |
LXL口 |
水平螺翼式水表 |
第3位L代表水平螺翼式 |
LXR口 |
垂直螺翼式水表 |
第3位R代表垂直螺翼式 |
LXF口 |
復式水表(組合式)水表 |
第3位F代表復式 |
LXD口 |
定量水表 |
第3位D代表定量 |
R |
熱水水表 |
第4位R代表熱水 |
L |
立式水表 |
第4位L代表立式 |
N |
正逆流水表 |
第4位N代表正逆流 |
G |
干式水表 |
第4位G代表干式 |
Y |
液封水表 |
第4位Y代表液封 |
C |
可拆卸式水表 |
第4位C代表可拆卸式 |
第二節(jié)用阿拉伯數(shù)字和字母表示,反映水表的公稱口徑、指示裝置型式和產(chǎn)品的設計順序號(旋翼式水表)等。設計順序號中:
A代表基型、七位指針、組合葉輪、標度1L;
B代表組合葉輪、8位指針、最小檢定分度1L;
C代表整體葉輪、8位指針、最小檢定分度0.1L;
E代表整體葉輪、4位指針4位字輪組合式計數(shù)器、最小檢定分度0.1L。其中A型表是原統(tǒng)一設計水表第一次改進設計型,現(xiàn)已列入淘汰產(chǎn)品,不再生產(chǎn)。
說明:基型水表在行業(yè)中又俗稱“七位指針水表”。
型號舉例:
LXS-15C表示公稱口徑為15mm、第三次改進設計(整體葉輪、8位指針)的旋翼式水表;
LXL-80表示公稱口徑80mm的水平螺翼式水表;
LXSL-20E表示公稱口徑20mm的旋翼式立式水表;
LXS-15C表示公稱口徑為15mm、第三次改進設計(整體葉輪、8位指針)的旋翼式水表;
LXL-80表示公稱口徑80mm的水平螺翼式水表;
LXSL-20E表示公稱口徑20mm的旋翼式立式水表;